《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法律规定很明确,但是作为十几年的HR却真的见过无数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第一种:信息不全型。这种情况最为多见,如下面这几种:
1、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解除某人与我公司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2、因某人辞职,自某年某月某日起,某人不再担任我公司某某职务,特此证明!
类似情况不胜枚举。
第二种:信息泛滥型。有的解除证明中添加了无关的信息,最常见的就是薪酬信息。例如会写上,离职前月收入为XXX元等。
第三种:信息虚假型。往往因为某些人情或其它因素,对合同期限、工作岗位等内容,提供了不真实的信息,这些信息往往会给用人单位带来后续的麻烦。
下面,给大家介绍一款万能的模板,到时候只要像做填空和选择题一样,把相关信息填上就OK了。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_____同志,性别: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于 ______年__月__日与我单位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②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时止),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岗位工作。 _____年__月__日因____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截止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其在我单位工作年限为__年__个月,特此证明。
个人签字确认: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此证明一式五份,个人一份,单位四份(用于档案留存、社保公积金办理等)